关联交易频繁 “裂变式创业”概念加身!芬尼科技IPO之路能否顺遂?
报告期内,芬尼科技综合毛利率逐年走低,营业收入超半数来自境外,经常性采购关联交易频繁曾被监管问询
《投资时报》研究员 李璐
在传统企业增长乏力、转型迫在眉睫之时,“裂变式创业”模式曾获得一波不小的关注。简单来讲,裂变式创业就是通过“人民币竞选”和“人民币入股”的形式,把平台、资源、机会开放给有能力、有欲望的优秀人才共同创业、开辟新曲线,实现组织要素效用最大化的创新实践及背后一整套的组织建设和人才发展体系。
“裂变式创业”由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芬尼科技)创始人宗毅独创,该公司是一家围绕热泵产品开展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一体化业务的公司。热泵是一种由电能驱动、能够高效利用低品位热能的加热装置,广泛应用于家庭、商业场所以及工农业等领域,能够满足客户采暖、热水以及烘干等多样化的生活、生产需求。
近日,这家企业现身深交所,拟于主板上市。这并不是芬尼科技第一次踏入资本市场,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曾于2016年在新三板挂牌,并于2018年摘牌,期间因未依法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发放现金股利,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此外,2020年该公司还曾向科创板提交招股书,但面对上交所提出的关于股份支付、技术、市场地位和市场空间、行政处罚等方面的25个问题,芬尼科技在2021年4月1日主动撤回了申报材料。
虽然力推“裂变式创业”概念,但芬尼科技本身的盈利能力并未呈现出“裂变”的趋势,而对境外市场的依赖使其面临一定的国际贸易风险。不仅如此,公司还存在大量经常性采购关联交易。
针对前述情况,《投资时报》研究员电邮沟通提纲至该公司相关部门,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业绩未见“裂变”增长
根据裂变的概念,芬尼科技应实现指数式增长,公司也曾在宣传中提到增长率100%的目标,但从营业收入角度看,似乎与这一目标相距甚远。
据招股书披露,2019年至2021年(下称报告期),该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23亿元、10.35亿元和16.94亿元;实现净利润5367.31万元、7799.03万元和10354.58万元,虽然复合年增长率不低,但翻番也用了两年时间。
而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5.21%、34%和27.4%,不仅没有实现增长,还处于连续下降状态,最近一期更是降幅明显。芬尼科技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毛利率主要受产品售价、产品结构、汇率以及生产成本等因素影响。如果未来潜在竞争者持续进入,原有竞争者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将导致公司产品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整个行业的毛利率或出现下滑,从而导致公司毛利率继续下降。
此外,从收入的地域分布来看,芬尼科技还面临境外销售带来的风险。据招股书介绍,报告期内,该公司产品主要销往德国、法国、荷兰、瑞典、意大利、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外销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1.56%、63.17%和68.52%,占比较高且均超过一半。
当前,全球地缘风险加大,近年来不断升级的国际贸易变化,或将导致公司在境外开展业务时面临在税收、销售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进一步对境外客户的成本、便利性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出口产品的价格、订单数量等,最终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造成不利影响。而因芬尼科技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以美元为主,若人民币汇率升值则会对公司海外销售相关的毛利率存在较为明显的影响。
随着营收增长,芬尼科技存货增长带来的跌价风险也不容忽视。报告期各期末,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44亿元、1.91亿元和3.51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74%、32.29%和47%,2021年增长显著。如果未来出现公司未能及时应对下游行业变化或其他难以预料的原因,导致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关联交易频频
在前次闯关科创板的过程中,芬尼科技就因关联交易问题受到监管问询。从本次披露数据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自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1.33亿元、1.4亿元和1.34亿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25%、20.44%和10.9%,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是金属换热器、水箱内胆、钣金件和塑料结构件等。
对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芬尼科技表示,关联方采购产品以金属和塑料加工为主,公司对外采购是产能有限情况下业务发展的必然选择,且经过长期磨合,关联方与公司生产协调度较高。
但值得关注的是,虽然芬尼科技称在关联方交易方面具有恰当的内部控制,关联方采购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但由于向关联方采购占同类原材料采购的占比较高,采购金额亦较大,如果芬尼科技的关联交易未能恰当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或不能严格按照公允价格执行,将可能损害芬尼科技和股东的利益。
除原材料采购外,芬尼科技实际控制人还是关联交易的亲自参与者,公司与其兼职的广州市裂变创研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银量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也存在偶发性采购商品、咨询服务的交易行为。
不仅如此,报告期内,芬尼科技还存在前员工及其近亲属在公司客户担任主要股东、主要管理人员的情况。
芬尼科技在招股书中介绍,为实现公司增长战略目标,公司从2007年开始陆续将全国各区域直营办事处模式改变为经销模式,直营办事处员工相应离职。其中部分地区员工在当地注册成立新公司成为公司的经销商。同时,该公司还存在其他原因离职员工自主创业,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的情况。看来,在“裂变”理念的指引下,芬尼科技与前员工之间保持了高度合作的关系。
《投资时报》研究员翻阅招股书看到,除复杂的关联交易,芬尼科技尚未了结的诉讼或仲裁案件也值得关注。该案件为中山大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大宇环保)与芬尼科技下属子公司芬尼节能及第三人李贤锡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
2013年2月25日,李贤锡与芬尼节能签订《专利转让协议书》,约定前者将“有机废气冷凝液化回收装置”“气体冷凝与回热装置”等专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芬尼节能,专利转让款包括35万元及产品提成。2021年2月3日,李贤锡与大宇环保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将《专利转让协议书》中李贤锡项下享有的对芬尼节能的所有债权转让给大宇环保,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
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后,大宇环保就以芬尼节能为被告,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相关判决显示,芬尼节能需向大宇环保支付2016年至2020年专利转让提成款共200万元,同时向大宇环保赔偿违约金60万元及律师费9万元。
对此判决,芬尼节能表示已提起上诉并获受理。但同时,芬尼节能已于2021年末按照一审诉讼判决结果,计提诉讼赔偿及案件受理费共271.33万元。
芬尼科技经常性关联采购情况
数据来源:公司招股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