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知道什么是“社会”吗?
“社会”这个词在字典中的解释是:由人与环境形成的关系总和。很抽象对不对?人们口中的“社会”,要么是类似“社会人”这种略带有江湖气的描述;要么是和家庭区别开来的概念,例如“走入社会”;要么是政治话语中常见的词汇,经常与政治、经济、文化等并列出现。这样一个常见的词汇,很少有人深究其中的内涵。
熊培云的《重新发现社会》一书把我们拉进一种政治哲学的探讨,帮我们厘清国家、社会和家庭、个人的关系,进而说明“社会”在其中的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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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哲学中,社会作为研究对象源自现代西方文明的崛起,是一种与国家、个人并行的概念。广义的社会包括除了政治以外的所有领域,狭义的社会还要去除市场,专指各类自治组织、社会团队和公共事业。
在中国谈社会,特别容易荒腔走板、不知所云。因为中国历史一直有大一统的传统,国家权力集中在皇帝一个人手中。政治、社会、经济都是一体的。即便在春秋那样的封建时代,传统、习俗这些本应该是社会范畴的内容,也是由国王掌控的。孔子就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
或许有人会问,“乡绅”阶层难道不是古代中国“社会力量”的代表吗?正所谓“皇权不下县”,国家并没有覆盖到一切领域呀?这种观点的问题在于:首先,皇权不是不想“下县”,而是在古代的技术和制度条件约束下管理成本过高,“不得不”让渡权力,但只要有机会,皇权就会把控制触角深入到更基层领域;其二,这部分让渡出来的权力的确被“乡绅”或大家族享有,但这个阶层并不与皇权博弈,而是与其管辖的家庭和个人争夺利益,无法形成与政治平行的二元结构。
(2)
《重新发现社会》由多篇文章组成,作者通篇其实就想表达一个主题:中国也需要西方那样的一个由公民组成的“社会”,作为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缓冲地带。社会存在的意义在于制衡权力,保护个人。在中国走向现代的过程中,社会是一种积极的力量,需要被鼓励和扶持。只有社会成长起来,个人与国家才能形成更加和谐的互动关系。
其实这种源自“社会契约论”和个人主义的观点并不新鲜,是西方启蒙运动最基本的政治主张,也是现代西方文明的支柱。其代表人物霍布斯强调,各种组织得以成立,都是个人同意的产物,国家也不例外。因此,国家的存在本身是为了个人的发展。即便没有国家,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会形成一种社会关系,只不过这种关系不具备强制力,具有不稳定的特点。
但在现实中,国家只要诞生就有了自己的利益,就会倾向于压制个人,入侵个人空间,个人变成了为国家的存在而服务的手段,这就产生了异化。因此要寻找一个力量制衡权力,这就是社会的来源。
社会的历史其实远比国家长久。社会的价值在于用公序良俗来维系秩序,这种从心底里自发的秩序远比国家机器的强制来得坚固和持久。
(3)
但中国古代从来没有个人的概念,个人是依附于家庭或家族的。而且家庭也和国家没有过多的关联,家庭和个人似乎就是为了给国家缴纳各种税赋存在的。因此当晚清时八国联军进北京,还有老百姓在前面带路。对于那时的普通人来说,谁来统治都差不多,就是缴租税嘛。
随着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在经济上已经拥有无可辩驳的全球实力。但在社会领域,我们还处于比较初级的现代化阶段。政府曾经包办一切,现在虽然提倡市场配置资源、个人风险自负,但只要一发生重大的社会事件,政府基本都是兜底的角色。P2P爆雷、红十字会乱象、小产权房……如果没有政府出面,很多事件都会是死结,有的时候,地方政府出面都不可以,还得中央出面才行。这非常影响政府信用和社会稳定。
2010至2011年,比利时曾创造了541天“无政府”的纪录,社会依然运行良好。这其中的秘密,其实就是靠社会自发运行的力量。
作者主张在中国建立公民社会。“一个国家是否强大,关键不在于国家,而在于社会,在于民间力量的养成。”熊培云认为,公民社会的治理成本最低,“政府不能成为经济活动中的普通竞争者,也不能随意进入公民的私人领域”。
《重新发现社会》这本书的意义在于,通过社会这个中介,减轻政府对个人的压制,体现个体在历史中的创造,尊重每个人的思想尊严与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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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对于作者的很多观点都非常认同。不过这本书同样具有其他类似政治评论集的通病——只提出问题和结论,没有给出具体的实现路径。当然,能够提出并思考这个问题本身就已经来之不易,毕竟路是靠大家一起走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