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发展史
传销起源于美国,发展于日本。传销最早起源于美国的庞氏骗局,后来在日本搞出了更大的声势,究其原因,和日本当时的经济环境不无关系。当时,日本积累了不少外汇储备,导致国内出现通货膨胀,日本的老百姓眼看着手里的钱不断贬值,却找不到投资的途径。
由于日本当时银行存款利率太低(如今日本实行负利率),把钱存在银行还跑不赢通胀水平;日本的房地产等资产泡沫已经很高,投资房产也不太不划算;即使想到国外投资,日本的资本管制又不让你把钱汇出去。就这样,一些焦头烂额的日本人上了传销的贼船,日本的传销规模在当时成为世界第一。
如今,中国的经济环境与当时的日本有很多相似之处,逐渐富起来的中国人也面临着“资产荒”。对中国来说,或许就像日本那样,通过一系列严苛的立法,让“日本生命”这样的骗子公司一个个破产,才能彻底打击传销这个从日本流来的“祸水”。
“法无禁止”的灰色地带
二战结束后,百废待兴,美国的家庭主妇们主动分担家庭压力,兴起一种边消费边赚钱的新型商业模式----传销,它以顾客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来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后分享一部分利润。随后,传销逐渐风靡日本、台湾,而在中国大陆更被冠以“二十世纪商业新模式”被捧上神坛。
1990年,雅芳作为第一家正式以“直销”申请注册的公司进入中国,而仅仅3年的时间,几乎所有省会城市、沿海大中城市都有传销活动。而部分传销逐渐脱离销售商品这一初衷,从商品分享变成了赤裸裸的骗钱行为,上线成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下线成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其模式极富煽动性和欺骗性。
雅芳被查
在“雅芳”案例中,一瓶定价只有十几元的护肤品经过传销人层层转手,最后交易价格竟然高达1000多元。大多数传销组织像“老鼠会”式的大肆炒作,以暴利为诱饵,用新拉来人的入会费补给老会员,整个体系像倒金字塔畸形发展。
传销的粗暴生长引起了各种纠纷,媒体不断曝光,政府有关部门也开始关注传销行业的发展动态。
中国现在参与传销的人数总计有多少?这方面尚缺乏国家权威部门的统计,但有一个数字可以作为参考。
2018年4月,腾讯安全反诈骗实验室联合国家工商总局(广东深圳)反传销监测治理基地发布《腾讯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详细分析了近年来传销发展态势及典型事件。
该《白皮书》显示,腾讯安全反诈骗实验室共识别出3534个疑似传销平台,平台参与人数高达3176万。(笔者认为已经过亿)
一、国内传销在不同阶段的形式:
传销1.0:前传销时代
“直销”和“传销”历来是傻傻分不清的。刚开始直销也叫传销的,这种销售方式是口口相传,也就是“多层次分销”。这种销售模式也是从美国进口的。
中国传销的“鼻祖”“日本生命”公司最早将传销带入了中国。上世纪80年代末,中国刚刚改革开放不久,“日本生命”在没有取得任何官方许可的情况下“偷渡”进入了深圳。随后,这家公司在深圳成立中日合资公司“日宝来福”,将日本运来的原材料在深圳加工,最后以1-2万元的价格销售磁性保护床垫(是日本售价的3倍)。
在发财梦的诱惑下,这家日本公司短时间内吸引了无数的中国民众,有的中国大学生甚至借高利贷来参与传销。最高的时候,“日宝来福”的月营业额达到了10亿元,日本高层一个月就能拿到200多万元的分红(日本负责人最终携款潜逃)。
1990年工商总局与美国雅芳公司为首的十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十年的合同。国家引进它的目的,原因很简单,当年刚好轮到“下岗潮"啊,试图用这种商业模式解决十年改革开放带来的下岗就业问题。
而外资先搞了几个试验,效果很好,最好的是安利——虽然安利在中国投资不到2个亿,但是每年在中国就能赚走高达100亿。
当时国家管理高层看到国外的公司,在中国运行的这么好,为什么我们自己人不能做呢?俗话说得好:肥水还不流外人田!
经过几年的羡慕嫉妒恨,也经过暗中的模仿练习,在1996年,国家把设立传销公司的审批权由国家工商总局,层层下放到各省、市、县,直至小小的工商所。这类传销公司,就像国家鼓舞“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一样,如雨后春笋地冒出来了,传销开始进入狂热期。
自传销进入狂热期以后,子女对父母、妻子对丈夫、亲属之间、亲戚之间、同学之间、朋友之间、邻里之间均为主要的会员动员和发展对象,被争取的会员通过付出2000元以上至近万元的入会会费(多为3500元左右)以后,所获为仅为价值数百元的产品,其中多为劣质产品。他们都做着发财的梦想。
1997年底和1998年初,一时间,中国大陆境内尤其是开展异地炒作的公司集中地区,诸如在长沙、北海等地,到处是卷款潜逃的传销公司和大批流动闹事的传销难民,社会治安显示出极不稳定因素。至此,开始出现混乱局面。
这样玩,会玩出大事的,而且很多人看出来,这不就是个骗局吗?
1994年,上海、深圳、广州等地行政管理部门开始组织人员,草拟有关管理办法。1994年8月11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出233号《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9月2日再次发出240号《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至此传销在中国进入第一个平静期。之后从1995年开始直至1998年,传销开始进入狂热期。
1998年4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至此,中国大陆的传销迎来了分水岭,合法的直销和非法的传销从此走上了阳光大道和独木桥,有直销业内人士称这段时期为“前传销时代”。
传销2.0:北派传销时代
自1998年国家发布传销禁令后,工商和公安部门大力打击传销。大多数传销公司,都由公开转入地下,成为非法组织。
先后发展出北派传销和南派传销。
北派传销比较低端的,属于小儿科玩法,上当受骗的人年龄比较小,文化层次不高,以20岁左右的年轻人居多,毕业或者未毕业的大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也往往被带入其中。这些人也没多少钱的,故而只能发挥人多力量大的办法,抓壮丁来做大人口基数,以确保金字塔顶尖的人收益。
主要发源地是东北地区。1998年,全国严令禁止传销后,他们就积极向其它地区渗透,以山西、河南、河北、天津等地扩散,甚至蔓延到了湖南、湖北、江西、广东、浙江、福建等地。
这种传销组织,大多“吃大锅饭、睡地铺”,一家住10多人,挤在一起,集中上课,以磨砺意志假象,条件比较刻苦,无非就是想控制人身自由、使用暴力量胁迫等手段,加以高强度的精神洗脑,达到发展会员,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这种发展下线的方式,很容易会闹出人命的,社会反响很不好,更是坚定了国家严厉打击的决心。
北派传销很多时间,是有实物的,搞一些所谓的”产品“,往往是化妆品、保健品等,但大多是一些三无产品,实质上,商品只充当了“传销”道具。
渐渐地,传销组织销售产品的“道具”也省下了。
没有了产品,打击传销组织的证据更难找到,传销组织更隐蔽。同时,这也说明传销组织的洗脑手段和“传销理论”也越来越成熟。
北派传销大多没有正式地注册公司,也没有固定办公地点,只是在名义上或者假借某公司为幌子,例如武汉新田,假天狮,蝶贝蕾、北京中绿等。
2004年,让2000多名大学生身陷传销泥潭的“欧丽曼”事件轰动一时。当时在重庆渝北县的小房子里,云集了来自河北、湖北、云南多个省的高校学生,这些大学生以大三、大四居多,大多数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单纯又急于在社会上获得成功。
欧丽曼事件
发财致富的方法很简单:“五级三奖”制
一个“家”有7个人组成,1名“家长”、1名“主任”、1名“制理”和5名“家庭成员”组成。“家长”最大,主任打理日常事务。“制理”的工作责任很大,相当于随军牧师,负责用思想手段控制成员。奖励机制实行“五级三奖”制。“五级”指信誉顾客、家长、主任、经理、总代理(超级总代理)。
从1998年到2006年,是北派传销的黄金时期,但2005年、2006年在山东发生了两起特大传销大案,涉及金额都几十个亿,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始严厉打击,抓了一些北派的骨干。
此后,势力慢慢减弱,化整为零,开始向南方地区迁移,主要是湖南、湖北、江西等地。
传销3.0:南派传销时代
北派唱罢,南派隆重登场。
南派传销发源地主要是广西,在来宾、玉林、南宁、北海一带,这些传销人员多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地带。
1998年至2006年,正当北派传销发展壮大之际,南派传销隐藏在南方西部地区,也在慢慢地积蓄着力量。
南派传销的投资起点,名头多以“连锁销售”、“连锁经营”、“阳光工程”等为名,也就是入会费,从一份到几份,费用并不高,到2004年左右才慢慢到中起点的十份十一份,2006年左右产生高起点的21份69800元。
2008年前后,国家办大事开奥运会,很有星辰大海的远大梦想,南派传销也与时俱进,出现明显的升级换代,打着”国家项目“、”资本运作“、“1040阳光工程”为旗号的传销疯狂发展。
2008年到2010年,一个名为“1040阳光工程”流传至今,这个轰动一时的传销案让广西北海闻名全国。当时绝大多数外地人来到这个海边城市的原因都是一个名叫1040工程的资本运作项目。
1040工程,简单说,就是入伙时先交69800元,购买21份、每份3800元的份额,入伙次月,“组织”会退19000元,实际出资额即为50800元。之后需要发展3个下线,3个下线再分别发展3个下线,当发展到29人的时候,即可晋升为老总,开始每月拿“工资”,直到拿满1040万元,就从“组织”里出局,完成“资本运作”。
北海“1040”阳光工程
来北海做资本运作的这些人中,有一对贵州亲兄弟在北海市北部湾广场因钱财分配产生矛盾,持尖刀斗殴,弟弟被哥哥刺死,哥哥被判有期徒刑12年。他们中还有放弃了在家乡经营的汽车用品店,先后投入了30多万却收效寥寥,不知是进是退的受骗者。
2005年以后,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丰富,仅仅依靠几件实物就开展传销的成功率越来越低。
从1040阳光工程,我们可以发现这种传销并无实物,纯玩概念,擅于偷换概念,把传销项目上升到“国家控盘”、“政府扶持”的层面。常用的话术是“项目实际是由中央操盘,在地方政府布局,暗中实施的一个国家秘密政策”、“国家领导人秘密提出允许存在,限制发展,严格管理,低调宣传”,单靠一张嘴干传销,连实物都省了。
1040阳光工程单独洗脑
辅助这一概念的另一重要要素是精神控制,即用洗脑的精神控制取代传统的人身禁锢。“是的,是我把你骗来的,可这是善意的欺骗”,这是很多人刚加入传销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接着从“犯不犯法”、“中央默许”、“高额回报”等角度,进行单独式、轮换窝点式轮番洗脑,再配以完善的家庭关爱、潜力激发,短短7天就可以让一个正常人感受到人生的希望,而且这种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谎言,也让全国各地很多成功人士、优秀人才被掳获。
杭州余杭"1040阳光工程"传销案开庭 ,涉案金额3000万
反过来,这些成功人士又成了传销组织者迷惑其他人群的有力论据。由此可见,这种传销方式的进步在于从实物演化为概念,脱离了依靠实物的低级玩法,进入到概念包装的崭新时代,精神鸦片相对于实物传销是更胜一筹。
南派传销人员也多生活在大都市小区、或新城区的小区中,家庭式居住,每个家庭居住人数从两三人到六七人不等。南派和北派一样,没有任何正式注册的公司,也无固定办公地点,在名义上打着“国家项目”等旗号,以异地邀约的形式,通过亲情、友情的纽带,短时间内高频繁度的精神洗脑达到发展人员加入,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但该类型传销大多不限制人身自由,不使用暴力手段胁迫,同时也不以销售产品为名。
南派传销是没任何实物,就纯玩概念,把传销项目上升到“国家控盘”、“政府扶持”的层面。常用的话术,是“项目实际是由中央暗中扶持,在地方政府布局,暗中实施的一个国家秘密项目、由国家领导人提出,允许存在,限制发展,严格管理,低调宣传”等。
这样的鬼话,谁会信?当然有人信,而且信的并不单单是低端的社会群体,恰恰包括高收入阶层、生意人、公务人员等社会中坚阶层,投资金额也较之前更大。有的都投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触目惊心。
南派传销玩大后,也玩出几个大事件来,树大招风,就遭到了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的严厉打击。与此同时,在2012年前后,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为媒介的网络传销大案就
已经频频出现,南派传销也就慢慢地被网络传销所代替。
传销4.0:网络传销时代
大概在2012年前后,国家大力提倡互联网发展,手机用户成为互联网的主流,而各自媒体平台也纷纷登台。互联网方兴未艾,而这时候,网络传销开始猖獗起来。
最著名的就是万家购物网络传销案,此案涉及金额高达240多亿元,涉案人员近200万,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的2300多个县(市),是当时(2013年)全国最大的网络传销案。
万家购物网络传销案虽然被公安机关整治了,但其消费返利模式的出现,使得三千多家公司竞相模仿,也就是说仅在那段时间,就有3000多家此类传销公司出现。
这些大大小小的网络传销很会利用国家大政方针的,更会利用部门监管的“灰色地带”。比如各种”互联网金融“就是网络传销最为典型的一种,可以称之为“金融传销”,而他们往往打着“金融创新”、“互联网+”、“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名头,所谓投资的方向也往往是国家大力扶持的产业,因此网络传销发展极其猖獗,呈现“变异快”、“复制快”、“跑得快”、“大得快”等特征。
而且网络传销形式多种,主要包括消费返利型传销、游戏理财型传销、互助理财型传销、微商传销、互联网金融传销等等。